安定炉渣综合利用厂拟对筛分产生的部分金属(包括铝粒、不锈钢、破碎铁、铁粉、铁丝、铜沙)资源化利用开展竞争性谈判,在有效报价中,不同类型的金属选取报价最高的1名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作为安定炉渣综合利用厂该类金属的资源化利用入围服务商。
一、服务需求
2024年7月下旬至8月底,安定炉渣综合利用厂筛分的金属需要对外销售进行资源化利用,包括铝粒、不锈钢、破碎铁、铁粉、铁丝、铜沙,资源化利用量以各类金属实际称重为准。
安定炉渣综合利用厂根据生产实际情况,通知服务商负责外运并资源化利用,并保证运输和资源化利用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安定炉渣综合利用厂可提供装车服务。
服务商要服从现场管理,运输车辆和人员安排要满足炉渣综合利用厂运行需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排适用车型,以安定园区现场地磅称重计量为准,保证金属及时外运,不得影响炉渣综合利用厂正常生产运行,该项业务采取预付费形式。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二、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自然人报价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现场亲笔签字,同时现场核验原件。
三、竞争性报价要求
1.安定炉渣综合利用厂根据金属类型设定资源化利用底价:
品类 |
铝粒 |
不锈钢 |
破碎铁 |
铁粉 |
铁丝 |
铜沙 |
底价 (元/吨) |
12000 |
3500 |
1450 |
320 |
950 |
30000 |
报价单位分别报各类金属价格,报价包含运输费、资源化利用费用等。 |
2.报价单位可根据需求选择品类进行报价,发包人按品类单独唱标。
3.本次竞争性谈判进行两次报价。
第一次报价:报价单位须安排人员现场提交资质材料,并按照铝粒、不锈钢、破碎铁、铁粉、铁丝、铜沙各品类单独填报价格并提交报价单(详见附件3),报价单随资格证明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单位报价大于底价的报价视为有效报价。不同品类金属有效报价的前5名将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有效报价不足5名的,全部直接进行第二次报价。
第二次报价:按照铝粒、不锈钢、破碎铁、铁粉、铁丝、铜沙顺序,现场分别发放报价单(附件4),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自然人报价的亲笔签字)在半个小时内完成填写。报价大于或等于第一次有效报价的最高报价视为有效报价,价格最高的报价人为本类型金属的入围服务商。有相同报价的,进行第三次报价,直到选出一名最高报价的入围服务商。
四、时间安排
1.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报价时间定为2024年7月30日(周二)上午10:00,报价地点为安定园区分公司办公楼一层会议室,逾期视为放弃报价。
2.本次竞争性谈判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可自行来现场踏勘,取样。
五、其他
违反承诺函内容的报价单位,我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有权拒绝相关合作。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先生;联系方式:18210671568。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承诺函
3.安定炉渣综合利用厂金属资源化利用业务报价单(第一次报价)
4.安定炉渣综合利用厂金属资源化利用业务报价单(第二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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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