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现拟对阿苏卫焚烧厂产生的炉渣资源再利用服务开展竞价工作,选取有效报价最高的1名炉渣资源再利用服务商(以下简称“炉渣服务商”)作为入围服务商。
一、服务需求
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阿苏卫焚烧厂预计产生炉渣约28万吨(每日约500吨),以实际发生量为准。阿苏卫焚烧厂设施工艺完善,运营质量优良,提供未经处理的自然控水炉渣,新产生的炉渣要日产日清,并依法合规进行运输和资源再利用,确保运输和资源再利用符合环保要求。每日产生的炉渣出场量以阿苏卫园区内的地磅房计量重量为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须实行预付费制,预付费用不少于1个月。
自2024年4月9日起,阿苏卫焚烧厂产生的炉渣已经在阿苏卫园区内暂存,截止到5月30日暂存量约2.5万吨。对于暂存炉渣,炉渣服务商须按照已过磅重量为准进行转运,且每日外运量不少于300吨,依法合规进行运输和资源再利用。
二、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若报价单位为2024年以后成立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运输单位须提供道路运输资质并提供合作资源再利用单位的环保相关资质证明;资源再利用设施须提供环保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并提供合作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资质(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符合炉渣处置需求的企业经营规模等证明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竞争性报价要求
1.阿苏卫焚烧厂炉渣资源再利用底价为260元/吨。
2.报价单位须将资质材料及报价单(详见附件)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高于底价视为有效报价。
3.报价需包含炉渣运输及资源再利用等全部费用,且为含税价格,税率13%。
4.报价单位的报价视为充分了解阿苏卫焚烧厂炉渣情况,已充分考虑含水率、生料等因素对价格的影响。此报价将作为合同执行价格。
四、时间安排
请报价单位于2024年6月4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之间将报价材料送至京环大厦三层320A室。逾期视为放弃报价。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59682106。
附件: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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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