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厂炉渣资源再利用工作,我公司现拟对安定焚烧厂2024年1-5月产生的炉渣资源再利用服务开展竞争性谈判,选取有效报价最高的2名炉渣资源再利用服务商(以下简称“炉渣服务商”)作为入围服务商。服务期内,优先与第一入围服务商签订合同,第二入围服务商不保证签订合同。
一、服务需求
安定焚烧厂主要接收东城区、西城区、大兴区和丰台区等区域的部分生活垃圾。2024年1月至5月期间,预计产生炉渣约6万吨(以实际产生量为准),其中1月至3月产生的炉渣须日产日清,4月、5月部分炉渣用于自有炉渣厂调试。炉渣资源再利用需依法合规进行运输和资源再利用,服务期为5个月,须实行预付费制。
二、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授权人参加时提供)。
4.运输单位须提供道路运输资质并提供合作资源再利用单位的环保相关资质证明;资源再利用设施须提供环保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并提供合作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资质(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符合炉渣处置需求的企业经营规模等证明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承诺函(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详见附件2)。
7.现场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企业公章。
三、报价要求
1.安定焚烧厂的炉渣资源再利用底价为180元/吨,不考虑含水率和生料等因素对价格的影响。
2.本次竞争性谈判进行两次报价。
第一次报价高于底价视为有效报价;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有效报价的最高价视为有效报价;第二次竞价时,价格相同时,优先选择预付费用多的单位;如第二次竞价仍不能确定两名入围服务商,则报价相同的单位继续开展竞价,直至评选出两名入围服务商。
第一次报价:报价单位须安排人员现场提交资质材料及报价单(详见附件3),报价单随资格证明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第一次报价中有效报价最高的前五名将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如有效报价不足五名,则参与第一次有效报价的单位将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
第二次报价:现场发放报价单,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在半个小时内完成填写。
第二次有效报价中价格最高的前两名拟定为入围炉渣服务商。有效报价第一高的为第一入围服务商;有效报价第二高的须承诺同意最高报价作为本单位入围服务期内的价格,方可成为第二入围服务商,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由第三名递补入围,入围原则与第二名一致。
3.报价包含炉渣运输及资源再利用等全部费用,且为含税价格,税率13%。
四、时间安排
1.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报价时间定为2024年1月12日(周五)上午10时,报价地点定为安定填埋场二层会议室。
2.本次竞争性谈判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可自行来现场踏勘、不提供炉渣样本。
五、其他
违反承诺函内容的报价单位,我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有权拒绝相关合作。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先生;联系方式:18210671568。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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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8日